海澜之家(600398) -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就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7]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1] 其他事项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决策前准备工作[5]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5] - 应在企业管治报告中简要描述工作[17] - 应在年报内披露董事薪酬政策及高管酬金详情[17] - 主任委员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19]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含义相同[21] - “以上”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2] - 细则自公司H股于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22]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