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9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特别决议通过[2]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新增代表人过错追偿规定[5]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按持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修订前为“种类”[8] - 修订后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修订前为3%[1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25]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34] - 修订后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3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新增独立董事章节,独立董事应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5]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46] - 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为负[4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其他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28]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29] - 公司修订29项内部治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等7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4][55]
维业股份(300621) - 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