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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医药(6881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博瑞医药博瑞医药(SH:688166)2025-09-26 23:1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4]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1] 表决权与征集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征集股东权利[24]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5]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应就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26]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4] - 本规则在《公司章程》修改后规定不一致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时应修改[36]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6]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36]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