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元(3004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新元科技新元科技(SZ:300472)2025-09-26 23: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交易审批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足50%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批准[7] - 交易标的相关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占比及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及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7]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和高管提供借款,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特定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10][11]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定期和临时会议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1][14]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出席情况有相关规定[14][15] 会议表决 - 董事会审议提案、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有不同表决要求[20]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3]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部分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29][30]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由秘书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决议公告按规定办理[32][34][35]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