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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泰车联(02889) - 提名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博泰车联博泰车联(HK:02889)2025-09-29 06:12

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 大多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董事与其他成员性别不同[5]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5] 提名委员会运作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决议案须以过半数票数通过[8]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9]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12] 提名委员会权限 - 获授权在职责范围内向雇员索取所需数据[12] - 如有需要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2] 制度生效情况 - 本议事规则自H股上市起生效,原2021年制度废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