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3] 《公司章程》修订 - 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非实质性修订未列示[3]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4]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获股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6]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比例限制[7] - 发起人、公开发行前股份、董高监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7] 股东权利义务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并行使相关权利[8] - 股东查阅、复制材料需遵守规定,可请求撤销违法决议[8][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起诉[10]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4] - 董事会决定经营计划等,制订多项方案,审议特定交易事项[34][35] 担保关注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需关注[15]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发出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28][29]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29] 利润分配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不同阶段有不同分红比例[5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51][53] 制度修订 - 多项制度修订,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部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3]
天龙股份(60326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