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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股份(6032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天龙股份天龙股份(SH:603266)2025-09-29 16:3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费用与记录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投票权与回避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30] 表决方式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1]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1][33]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4][3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8] - 时间为2025年9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