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0]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9]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0]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关注[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应及时披露[28]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9]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9] 其他披露情形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需于下一交易日披露公告[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并配合披露[4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并配合披露[43]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8]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4] - 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应披露信息报告责任[40]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公告界定及编制工作[46]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证券部会同财务部拟定披露时间,经董事长同意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预约[48] - 临时报告触及披露事项时,信息披露责任人向证券部提供信息,证券部编制并报请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披露[50] 保密要求 - 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需签署保密协议,不得在信息公开前向第三人披露[53]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违规责任人将受行政及经济处罚[54] 违规处理 - 未按制度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57] 信息披露媒体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9]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62]
天龙股份(6032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