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龙股份(60326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天龙股份天龙股份(SH:603266)2025-09-29 16:30

募集资金支取与监管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人等[6]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募投项目论证 - 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9] - 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重新论证情况[10] 资金置换与补充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完成置换[12]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超募与节余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15]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超净额10%,股东会审议[16]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6] 资金用途变更与核查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特定情形除外[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并出报告,年度审计需鉴证报告[27] - 保荐人等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并出核查报告[2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规,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赔偿[30] - 子公司等人员违规,按制度处罚并要求赔偿[3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3]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