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6032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10]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1]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因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17] 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会议相关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7]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延期[27]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27]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承担行使职权费用[29]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