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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30025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卫宁健康卫宁健康(SZ:300253)2025-09-29 16:4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离职后六个月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票[4] - 公司或本人涉违法犯罪未满六个月,董事、高管不得转让股票[4] - 本人未足额缴纳罚没款或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规定时间,不得转让股票[5]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特定期间,董事、高管不得转让股票[5] - 公告前特定日期内,董事、高管不得交易股票[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11] - 因离婚等拟分配股份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5]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5] - 董事会秘书统一为董事、高管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15] - 董事会秘书定期检查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15]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高管违规,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公司视情节内部处分[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19] - 制度与新规定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