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688719) -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无需股东会审议[20] - 变更募投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并公告[21]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相关内容[23] 资金使用期限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1][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资金额度规定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17] 信息披露与核查 - 公司应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报告[25]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5] - 年度结束后保荐或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6] 违规处理与制度施行 - 董事等违规公司视情况处理并要求赔偿[29]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