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603650)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SH:603650)2025-09-29 17:0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其他报告情况 - 预计公司全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1]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2] 需关注情况 - 签署日常生产经营相关购买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或出售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关注[13][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3]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指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知悉重大信息人员[7]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5] - 内部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子邮件、传真、会议形式[15] - 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7]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报告[17] - 对投资者关注且非强制性披露的重大信息,董事会办公室应与投资者沟通[1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管理、监督及对外披露等事宜[17] - 未经董事会授权,公司各部门等不得代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