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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9月)
大元泵业大元泵业(SH:603757)2025-09-29 17: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7] - 公司预计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3] 信息披露文件及审计 -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8]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26] - 董事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8]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30]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31] - 公司财务总监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59]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9] - 定期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2]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时要遵循特定披露程序[35] - 控股子公司需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证券部[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报告[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报告[36] - 董事会秘书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监管要求文件[27]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8] 信息披露渠道及保密 -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62]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3] - 股东咨询电话为0576 - 86441299,传真为0576 - 86425218,邮箱为zhengquan@dayuan.com[65]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5]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6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立即披露信息[70] 其他 - 公司证券部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为10年[24] - 公司审计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进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60]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会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71] - 本办法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