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0021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汉钟精机汉钟精机(SZ:002158)2025-09-29 17: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不再任董事自动失资格[5]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等向董事会提建议[8][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