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制度生效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 - 依据年报工作计划,与管理层沟通、考察公司情况并做书面记录[3] - 审计前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安排,审计后与注册会计师沟通问题[4] - 发现违法违规督促纠正并报告[4] - 关注董事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并审慎决策[4] 权利规定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足可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4] - 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5] 公司安排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并安排考察[7] - 公司应在审计前提供审计安排资料,审计后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