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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教育(600661)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昂立教育昂立教育(SH:600661)2025-09-29 18: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 连续任职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0] - 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8]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2]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19] - 发现决议执行违规应及时报告,公司未说明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5] 其他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3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0]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37] - 工作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