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8月7日获批发行6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6,548,830元,已发行286,548,83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9][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转让或注销[19]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2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9]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8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5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董事一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98]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情况下,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98]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4][11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18]
昂立教育(600661)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