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阳科技(688112) - 鼎阳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解聘需提前3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可陈述意见[11]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9] 信息披露与保存 - 每年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 未尽事宜依规定及章程执行,以规定为准[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