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阳科技(688112) - 鼎阳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鼎阳科技鼎阳科技(SH:688112)2025-09-29 18:47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5]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5][34] 交易报告情况 - 非日常交易(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在交易发生前后1日内报告并于2日内披露[12][13] - 日常交易(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情况,应在交易发生前后1日内报告[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等三种关联交易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17]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报告[2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占比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出现债务逾期或资信恶化、质押平仓风险等情况需报告[24][25]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份需报告[25]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累计12个月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需报告[28]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累计12个月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或总资产10%需报告[28]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导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股份转让进程[29] -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主动告知公司[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应在卖出前15个交易日书面告知公司[31] 信息报告时间与义务 - 报告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证券部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6] - 报告责任人应于每年年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36] - 报告责任人应最迟于每月5号提供上月经营情况信息和本月工作安排[37]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37]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认为需披露信息,应向董事长汇报并组织起草披露文件初稿[40] - 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联络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报告信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40] - 董事会秘书等工作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42] - 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43] 制度相关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可指定联络人并报备证券部[7] - 公司网站、公众号等宣传资料内容不得涉及未公开披露重大信息[7] - 公司在其他媒体刊登应披露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上交所网站等媒体[8] - 各部门、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第一责任人应在接到文件当天完成审阅签字[3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