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00283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几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 名及以上董事。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