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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恩股份(0028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道恩股份道恩股份(SZ:002838)2025-09-29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6]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21]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8]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2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4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4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5]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代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9]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5] - 履职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专门委员会讨论审议[3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行职责[47] - 保障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47]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48]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48]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8]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5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51]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53] - 遇特定情形应及时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54] - 制度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订亦同[5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