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人员增补与职责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5] - 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提建议[7] 选任要求与会议安排 - 选任需提前三日提候选人等材料[10]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三日通知委员[12]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记录与保密 - 记录含多项内容,出席委员签字确认[14] - 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保密[16] 议事规则 - 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以上”含本数[18]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 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18] - 落款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