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利扬芯片利扬芯片(SH:688135)2025-09-29 19:02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有关情况[4] 人员补选与解职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6] 离职手续与核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离职生效后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 离职人员承诺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每季度核查履行进展[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 离职后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承担忠实义务,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其他义务持续两年[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