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融资授权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需在20日前公告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15日前公告通知[21]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董事提名与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26]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27] - 提名人应在股东会召开10天前将被提名人资料及证明材料提交董事会[27] -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以及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半数[29] -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但超规定,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补选;若不足规定,公司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补选[29] 股东会参会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3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5] - 推举监票人、计票人需出席会议股东总人数过半数同意通过[35]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7]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37] - 股东会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提案,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3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股东会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38]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9]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相关内容[41] - 股东会应形成书面决议,载明会议相关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42] - 股东会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2]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执行结果向股东会报告[45] 其他事项 - 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6]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