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组成[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委员担任[6] 选举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补选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职责与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1] 审核与披露 - 审核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3] 聘请中介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5]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7] - 每年根据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17]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需事先审阅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8] 会议形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9] 列席与记录 - 财务管理中心等人员可列席会议[19] - 会议有书面记录,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9] 意见汇报 - 通过的审议意见书面报董事会[19] 决议跟踪 - 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跟踪检查,违规事项向董事会汇报[19] 专项意见披露 - 按规定披露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