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含内资股1500万股、个人股5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100万股)[7] - 1993年9月向境外人投资发行外资股3000万股[7] - 已发行股份数为1,929,191,776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占92.04%,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占7.96%[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邮编030032[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9,191,776元[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人数不足3人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7][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95]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5]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0][132] 公司治理架构 - 公司党委由9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每届任期5年[73] - 公司纪委由3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73]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39]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虽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59]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