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1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标准需审议,部分可免[5][7] - 财务资助中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需审议,部分可免[9]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9] - 对外担保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审议[10] 授权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部分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9]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2] 股东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4] 会议流程与规定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7] 其他 - 董事候选人由发起人、上届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提名[4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46]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5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5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生效时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5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5]
金雷股份(3004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