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0008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安凯客车安凯客车(SZ:000868)2025-09-29 19:3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审议[1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0] 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30]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1] - 出席股东需对提案发表意见,未填或错填计为弃权[31]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非关联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33]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处理并公告和报告[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3]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