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远银海(0027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9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限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5]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延长不得超过10年[16] 审计人员轮换规则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6]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22]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2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2]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22] - 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沟通情况等[23] 选聘流程与资料保存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0]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3]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9]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问题需谨慎[12]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5]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5]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