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002892)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 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韵雯律师、李德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 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科 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