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00279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罗欣药业罗欣药业(SZ:002793)2025-09-29 19:46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1][50]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内容,第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3] - 新增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相关民事活动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3] - 第十条明确股东和公司责任承担表述调整,第十一条删除对监事的相关诉讼规定[3] - 第十二条扩大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增加多项,一般项目表述调整[3][4] 股份相关 - 宋良伟女士和宋丽丽女士通过认购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各25万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0]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种方式[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持股比例限制[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等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10] - 股东按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依法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7]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2][13] - 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变更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大会/股东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20][21] - 公司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1]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应履职[2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8] - 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5][26] 财务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相关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6] 其他 -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可采用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135]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6][13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况下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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