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任职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职工董事1名[21]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的50%以下[2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30%)[23]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23] 董事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一年至少对董事和新任董事进行一次辅导、培训[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 六种情况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33]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2日,经全体董事同意可随时召开[3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2] -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事一表决,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37]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决议,须有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3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44]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29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2] - 董事应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4]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5年内仍然有效[18] - 审计委员会等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8] - 董事会审议向股东会提交的议案,应提前10日送交给每位董事[38]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会提案[39]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事先通知并向股东会说明原因[41]
长虹美菱(0005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