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000078) -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草案)
海王生物海王生物(SZ:000078)2025-09-29 19:48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 现金分红政策 - 当年盈利且具备条件、无重大计划,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7][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7][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7][8] 分红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2]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 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股东会审议提供网络投票平台[14]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6] - 年度报告提示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局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