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00007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局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海王生 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局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人力资源规划和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董事局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物色、筛选、审查、推荐,并就公司治理准则的制定 与贯彻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独立董事因涉及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法律规定的情形而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 职务导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 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