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0005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比例与任期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1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2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并披露[19][2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提延期[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