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0012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2]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4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3]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1次定期会议[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送达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6]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全体董事认可[17]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9][20]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和财务资助需2/3以上董事同意[27][29]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地点等内容,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33][32][34]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与章程相悖按章程执行并修订[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