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捷安高科(30084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捷安高科捷安高科(SZ:300845)2025-09-29 20: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低于三分之一[2]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8][10] - 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提交[1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9]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非现场召开[20] 决议形成 - 董事会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7]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9] - 担保和财务资助决议须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30]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3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相关内容,人员签名保存[34][3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38] 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决议执行,异常时召集审议并采取措施[3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