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葫芦娃(605199)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融资制度 - 公司融资指间接融资,包括综合授信等形式[4] - 申请融资需向有权部门提交报告,技改或固定资产贷款还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8][9] - 融资资金变更用途需按权限履行批准程序[24] 对外担保制度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5][6]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4] 后续处理规定 - 融资或对外担保事项获批后90日内未签合同,再办理视为新事项[17] - 被担保债务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需重新履行担保申请审核批准程序[23] - 财务部门预计到期不能归还贷款,应制定应急方案,展期需向董事会报告[25] 责任与处罚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融资、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0] - 高级管理人员越权审批等致公司损失,公司追究法律责任[21]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未造成损失,公司可依规定处罚[2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