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葫芦娃(605199)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应发布文件[6] 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以平均值为基准价[9] 聘期与限制 - 聘期一年,符合要求到期可续聘[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五年不得参与[10]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二十天通知,允许陈述意见[12]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应调查评价并发表意见[12] - 出现九种情况公司可改聘并扣减相应审计费用[14] - 除特定三项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4] - 公司拟改聘应详细披露相关信息[14]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5]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信息披露与监督 - 选聘结果应在官网等渠道公示[1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会议通知[14]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7]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并履行多项职责[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7] 文件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