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骏亚科技骏亚科技(SH:603386)2025-09-29 20:17

担保范围与条件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2] - 公司可按条件为单位提供担保,不符条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也可[6] - 对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等情形原则上不得担保[9]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11]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12] 子公司担保 - 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审议[13] 合同签署与条款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按决议签署担保、反担保合同[16] - 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债权种类、金额等多项条款[17] 日常管理 - 财务部和法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19] - 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等工作[19] - 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审查担保文件等工作[20] 追偿与纠纷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启动追偿程序[22] - 担保事项出现纠纷经授权后以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处理[22]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22] - 未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或违规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24]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