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资金占用管理 - 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资源[6] - 严格实施关联交易并及时结算,减少经营性资金占用时间[6]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0] - 审计年度财报时应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0] - 资金占用行为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可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2] 侵占资产处理 - 控股股东等侵占资产时,董事会应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制定清欠方案[10]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用非现金资产清偿有多项规定[11] - 董事等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责任人[14]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违反制度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4] -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股东会可罢免,公司可要求其赔偿[15] - 全体董事应严控对控股股东等担保债务风险,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15] - 公司或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将处分责任人[15]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致控股股东等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与国家法规等不一致时,以国家法规等为准[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