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提前5日,紧急可口头通知[9][11]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原则,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14]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非现场召开[15] 职权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可按需设其他专门委员会[4] - 董事会行使十六项职权,部分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决议[5][6] - 董事长行使三项职权,不能履职时过半数董事推举主持[6]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 - 关联董事不表决,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2] 分红规定 - 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3] - 符合条件公司原则每年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中期报告需审计[23]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7] 责任与生效 - 董事会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表决异议记载可免责[27]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