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相关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 -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审议事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多类[7][8] 重大风险与变更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情形[9]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属重大风险[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变更事项[11]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重大信息实施实时内部报告制度[15] - 董事、高管获悉重大信息应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秘[1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24小时内向董秘报告重大信息[15] 信息披露流程 - 董秘评估审核材料,需披露时组织起草文件并按程序发布[15] - 董事会秘书提交信息披露文件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16] 信息管理与问责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等在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16]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问责机制[17] - 瞒报等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