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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骏亚科技骏亚科技(SH:603386)2025-09-29 2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5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6322560元[7]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持股14512.5万股,持股比例96.75%;长和创展投资合伙企业持股487.5万股,持股比例3.25%[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632256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公司因特定原因收购股份,注销或转让有时间限制[17][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3][24]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违规董事等[26]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4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8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2]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93]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139][141][1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07][108] 管理层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00]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99][100]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6] - 公司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20] 合并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部分情况不需股东会决议[122]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清算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12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