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3006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富瀚微富瀚微(SZ:300613)2025-09-29 20:1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确保执行董事薪酬与表现挂钩成分占比重大[9] - 执行股份激励计划,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提建议[10]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2]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12]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9]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