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30116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优宁维优宁维(SZ:301166)2025-09-29 20:1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人员增补与职权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会议决议 - 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有效[17]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不低于10年[19]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及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21] - 一般应回避表决,经讨论无显著影响可参加[21][31] - 董事会可撤销其表决结果并要求重决[31] - 会议不计其人数审议议案[32] - 回避致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32] - 会议记录和决议应写明情况[33]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3] - “以上”“内”含本数,“低于”不含[23]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