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30116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优宁维优宁维(SZ:301166)2025-09-29 20: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 依据规定研究董事、高管当选条件,形成决议备案提交董事会[10] 会议相关 - 董事会等可提议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罢免[19] 档案与保密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低于10年[20]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1]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 利害关系不显著可参加表决[22]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22]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4] - “以上”“内”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2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