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30116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优宁维优宁维(SZ:301166)2025-09-29 20:1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8] 工作安排 - 日常工作机构为企管部,决议落实由企管部负责,联络和会议组织由证券事务部负责[9]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紧急情况口头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2][23] 汇报与沟通 - 会计年度结束后,总经理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16][32] - 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格[32]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沟通并评估其能力,审阅财务报表[33] 报告相关 - 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提交总结报告[34] 窗口期规定 - 年度报告窗口期为公告前15日,特殊情况自原公告日前15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37] - 窗口期内审计委员会及其关联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7] 审计时间与材料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39]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40] 档案保存 -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