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权益[4]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5] 管理对象与负责部门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6]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部为职能部门[9] 活动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2]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拒绝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12]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股东充分沟通[12]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保持畅通并更新网站[13]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不选择性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13][14] 特定对象接待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座谈需预约,经同意后接待[15] - 活动前要求特定对象提供资料,沟通前要求出具证明并签署承诺书[15] 档案与记录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存档[16] - 开展活动记录情况和内容,记入档案[18]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19]